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宗教之所以產生,是基於人類的需求。或許有些人會不以為然,自認為沒有任何宗教的信仰,也許在世的時候,許多事情都在自己的意料當中而覺得沒有什麼。但卻無法否認當人面臨自己或親友的死亡,卻完全無法跳脫所屬族群約定俗成的做法,好像不怎麼做,良心會不安似的,這不就是一種「公民宗教」的禁忌嗎?
譬如,西方人的黑色星期五,東方人忌諱與「四」有關的數字,只因為與「死」的字音相似等問題。雖然看似很迷信;但當人們遇到急難時,往往脫口而出一句「阿彌陀佛!」或是「My God!」等等,都說明了人與宗教難分難解的關聯性。若人間真的是「天公疼憨人」,則人的所作所為與種種的遭遇又有何關聯性?人與宗教信仰之間,又該是什麼樣的關係?都值得吾人思考之。
正確信仰的態度
有的人信教是為了發大財,有的人信教只是為了逃避現實,也有人到處遊走於各宗教之間,包括大大小小的寺廟、神壇等,只為了好名聲、趕流行、好安心等,甚至於認為宗教信仰應有其經驗上的神秘色彩,根本也談不上什麼真正的信仰。尤其今日個人主義高漲,傳統宗教的影響力遠不如過去封建時代的「權威性」,也剌激了一些掛著宗教招牌者喜歡標新立異,誘發追隨者盲目的崇拜,這些都不是宗教信仰的正確態度。
在《真心直說》提到:「華嚴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又唯識云:『信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故。』是知萬善發生信為前導。」(大正四八、九九九中)即知正確的信仰,應是自覺到「不侵害」善行之信念,能淨化吾人的貪婪、瞋恚等濁心,則「除邪行正即無罪」(出自《六祖壇經》大正四八、三五五上) ,所謂「心正則本立,本立則道生。」若人人願意自我觀照、自我修正等,則宗教亂象事件之發生率自能降低。
不昧因果的重要
想要降低具宗教信仰色彩種種事件的發生,社會中每一位成員當學習去體會自然法則-因緣果報,例如農夫播下一粒稻米的種子(因),若沒有適當的陽光、空氣、水等種種條件(緣),而得累累果實的稻穗(果報)。同樣的,吾人的心識活動,絕非單純的一因一果之關係,有情的生老病死、萬物的生住異滅及心的意識活動,也都離不開因緣果報的法則,所謂「舉心動念,生死無盡。」(出自《止觀輔行傳弘決》大正四六、三一四下)人要對自己的思惟與言行負責,絕無人可以代勞。
在中國禪宗史上,百丈懷
海禪師曾遇一老人(過去世也是修行人,曾對因果觀有不正確的見解而輪迴五百世的野狐狸身)「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師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出自《無門關》大正四八、二九三上)因而得以解脫。事實上,就算是宗教信仰也無法逃避世間自然的法則,而是學習「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的生活智慧,才能展開真正的修行生活,從「不昧因果」來洞察因緣果報的微妙關係,才有可能脫離生死苦海的泥淖裏,所謂「不落因果,是撥無斷見;不昧因果,是隨流得妙。」(出自《萬松老人評唱天童覺和尚頌古從容庵錄》大正四八、二三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