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輔仁大學神學院院長艾立勤反對代理孕母,他認為代理孕母牽涉的層面太廣,延伸出的問題太多,更表示反對夫妻性愛關係以外,非自然情況所孕育出來的生命,艾立勤提出四項反對理由:
第一:代理孕母所懷的受精卵,是經過試管嬰兒程序,依現代科技,至少需要試驗多次才能成功完成一個胚胎,而前面被扼殺的胚胎在天主教的眼中也是生命,不應該因此無辜犧牲。第二:天主教認為夫妻之間的性關係,具有生育下一代和彼此心靈溝通的功能,而兩者功能都是代理孕母所不能取代的。第三:若孩子由代理孕母所產下,那該孕母也等於另一個母親,這份關係要如何割捨?在代理孕母懷孕期間,男方是否會對孕母產生感情,破壞原來的家庭關係?第四:如果生下來的小孩不健康,責任的歸屬權在誰身上?
艾立勤表示,代理孕母所衍生的社會、倫理問題又比試管嬰兒要高,因此大家應該回過頭,徹底解決夫妻不孕的問題,而非以自然性關係以外的方法生兒育女。
中華佛教青年會理事長修懿法師表示,代理孕母的問題應該釐清兩個方向,一為父母本身是否真的喜歡小孩,二是是否為了滿足「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如果是前者,那可以透過領養的方式,即便是毫無血緣關係,亦可視如己出。如果是後者,從佛教觀點來說,生命的意義在於從輪迴進入涅槃,自然的生命在於依靠父母的因緣而產生,大眾不應執著於血緣關係的層面。
對代理孕母本身應抱持慈悲喜捨的佈施之心,幫助別人,不可把生產當成賺錢的工具,委託人也要抱著隨緣的心態,不要太過執著。記者黃映禎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