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估計台灣約有一萬名婦女,需要代理孕母,其中較積極的有二、三千人。代理孕母凸顯現代人的不孕問題,不孕者希望盡快立法通過,但是不少人憂心代理孕母可能引發的一連串親權、倫理問題。
統計資料指出,美國孕母糾紛比率約百分之零點三,比起一成五的領養小孩糾紛低很多,如果法律規範得宜,血緣可能引發的問題應該不致太高,然而親情倫理問題很難說一是一,立法總跟不上事實可能的演變。
林口長庚醫院婦產科醫師鄭博仁表示,代理孕母的代理方式,通常有兩種模式;一為當事人拿出精子及卵子,借沒有血緣的代理孕母懷孕生產;二是代理孕母出借卵子、子宮,後者往往出現情感難以割捨問題,若無嚴格規範,易發生爭議。
代孕問題,也突顯現代人的高比率的不孕現況。林口長庚醫院、衛生署桃園省立醫院、敏盛醫院三家醫院去年接受人工受孕的案例激增,尤其科技新貴男女不孕的比率高,敏盛醫院婦產科主任陳保仁說,看診者中每四對約有一對不孕。
值得大眾深思的是,代理孕母涉及親權、倫理等複雜問題。陳保仁說,代理孕母牽涉借卵、借子宮,還涉及倫理學、血緣鑑定、親子關係等問題;雖然在國外代理孕母合法,仍常發生爭議,甚至有孕母懷孕後逃到其他地方生產;此外,一旦代孕胎診斷罹病、畸形或胎死腹中,甚至導致孕母罹病、死亡,道德與責任歸屬很難認定。
台大醫院婦產部生殖內分泌科主任陳思源指出,英、美對代理孕母持開放態度,只要兩造雙方事先擬妥契約,秉持無償精神,由律師公正即可,他們認為:「委託與受託雙方沒有任何危害其他人的行為,為何不可代孕?」
關於代理孕母執行上的盲點,執業律師徐聖國指出,代理孕母在簽約後,和先生有性行為,新生兒血源認定有爭議時,DNA 採樣無法強制;另外產下的孩子有健康問題,可能面臨被要求「退貨」的責任歸屬問題。
代理孕母看似解決人類不孕的問題,但事實上可能引發更多人倫問題,親情倫理、血緣關係很難一概而論,很難清楚分析,等實踐了才會明白,面對許多現代人迫切的需求,立法者只能謹慎思維了。記者陳瑞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