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人事案的立法院同意權,再度上演藍綠攻防戲碼,是又一次的對決,朝野惡鬥不斷上演,但雙方似乎並未從中學習到理性政治的真諦,卻在相互鬥爭、放話中,使鴻溝更加擴大。
對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人選,在野黨當然有權謹慎審查,監督人選是否對我國檢察體系的公正、公平有助益,否決不適當的人選。
不過,這次國親兩黨黨團決議,不支持陳總統所提名的謝文定,卻未說明他有何瑕疵或不適任的理由,僅以「無法期待他對的重大案件追查到底」一句話模糊帶過,令人無法不以「為杯葛而杯葛」的角度看待。
在野黨監督政府施政或公職人選是民主常態,也是在野黨的義務與責任,但對不適當的政策或人選,在野黨必須提出明白且令人信服的說詞,印證採反對立場的正當性,而不是拿似是而非的理由,就以人數的優勢否決,卻讓人民留下不知為何反對的疑問。
另一方面,執政黨在這次的人事同意權行使中,不見黨政人士出面與在野黨理性溝通,而是任由黨團幹部召開記者會與在野黨針鋒相對。
既然執政黨深知在國會席次居於劣勢,卻不走和解、協商的道路,選擇硬碰硬的對決,檢察總長人事案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
檢察總長人事案的政治爭議並不濃厚,藍營內部也有人認為謝文定是適當人選,但在藍綠對立的惡質政治環境中,任何政策似乎都沒有理性論辯的空間。
而且立委在政黨綁架下,沒有獨立行使權力的機會,這對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將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