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強從小就被爸媽戲封為「小孫悟空」,整天動個不停,除了可以盯著電視看半小時外,做任何活動都不超過五分鐘。
每次帶強強出門就是媽媽的頭痛時間,他總是橫衝直撞,或是隨意取拿架上的東西酘酘。更讓媽媽苦惱的是,一般的口頭勸阻大多無效,必須大聲斥喝或動手體罰才停下來,雖然每次都會說「下次不敢了」,但過沒多久又會再犯。
像強強這樣的孩子確實有注意力不足和過動症的特徵,明知指令規則卻做不到,等到發現闖禍,已經來不及了,加上媽媽與老師用心教導,結果卻事倍功半,比較不像是個性活潑使然,確實有就醫求助的必要。
為避免任意將孩子貼上「過動兒」的標籤,審慎的評估診斷還是很重要,對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注意力不足型─諸如:無法注意細節、不能持續專注、無法從頭到尾完成一件事、常弄丟東西、容易因外界刺激而分心、逃避需要用腦力的工作、無法依指示完成任務、組織能力差等。這一類的孩子通常容易發呆,對交代的事情像是有聽沒有懂,做事忘東忘西,必須成人一直叮嚀。
(二)過動╱衝動型─諸如:坐不住、手腳總是動個不停,在不適當的場合跑來跑去、很難安靜的玩遊戲、靜不下來,因為話太多干擾或冒犯別人、容易插嘴或打斷別人,問題未問完就搶答等。這一類的孩子特別容易在需要高度自律的場合中,出現行為規範的問題。
(三)以上兩類問題皆有的綜合型─除了須具備以上特質外,診斷標準還包括:行為出現於孩子七歲前,持續六個月以上期間,且在兩種以上場合(例如:家裡、學校)皆出現類似行為,同時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學習與社會適應,而且與孩子年齡該有的發展不成比例,才符合此項診斷。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孩子,通常在外觀和智力上與一般兒童無異,容易被誤解為家長放縱、教養不當,或是孩子不聽話、故意搗蛋,無形中造成家長的心理壓力,並導致孩子自我形象差、自信心低落,而出現逃避或反抗性為。
雖然此症的成因並非單一,但愈來愈多研究顯示,應該與遺傳、腦傷或腦神經傳導失調等有關。藥物雖是治療的方法之一,不過學者專家還是普遍認為,成人正向的態度和適當的行為輔導對孩子的幫助最大。
如果大家能打破對過動兒的刻板印象,換一個角度,能讓孩子感受被接納的溫暖,被鼓勵的愉悅,幫助他們在成長與學習的路上,不再處處擔心批評和責難,而突破障礙,建立自信心,快樂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