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決定民國八十四年次的役男確定免當兵,只需接受軍訓四個月,甚至可由高中、大學課程中抵銷,從此男生可提早生涯規畫,不必癡癡地等抽兵簽或等兵役了,這對目前的國二或國三男生,是個好消息。
筆者認識一名老榮民,他是民國三十幾年被徵調到大陸的台灣人,擔任敵後作戰工作,回到台灣後,無法接受現在部隊的訓練和觀念,覺得失去了軍人應有的精神和信念,我認為,這是徵兵制屬義務而非志願,服役非心甘情願,才會產生苟且心態。
因此全募兵制,往昔「數饅頭」的軍旅模式將畫下句點,「破冬」、「破百」的慶祝,也將隨募兵制消失,起而代之的是志願役官兵,簽下一紙合約,就要保家衛國盡忠職守,不能再推諉塞責。
何況,正式實施後,因為薪資是基本工資的兩倍,在現今的環境算是不錯的行業,薪水伴隨著地位提升,穿上軍裝顯得榮耀,軍人不再是二等公民,「好男要當兵,好鐵要打釘」的時代來臨。
近年軍中違紀犯法事件層出不窮,希望募兵政策實施後,能扭轉國軍形象,領了相對等的薪資,就應有榮譽和責任,爾俸爾祿,民脂民膏,豈能摸魚打混?
吳一忠(嘉縣水上/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