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入監少28000人 微罪者可照顧家庭又可自新 劉揆:「三贏」革新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短期刑「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九月一日起施行,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表示,此制度可避免短刑期受刑人於服刑期間「學好不足、學壞有餘」,對微罪者也無需中斷工作,可繼續照顧家庭,又能舒緩擁擠的監所空間,是創造「三贏」的革新措施。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行政院會報告指出,易服社會勞動的概念是,犯罪者提供無酬勞動服務替代入獄,是刑罰上的一種易刑處分,與外國的社區服務制度相同。
適用社會勞動新制是以輕微犯罪者為主,高額罰金與重罪併科罰金的案件並不適用,也就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始可適用。若以去年入監受刑人數觀察,實施社會勞動制度,入監人數每年可減少兩萬八千六百一十四人。
劉兆玄表示,這項措施的實施對象將以酒駕、竊盜、毒品及詐欺等罪為大宗,各檢察機關務必針對個案仔細篩選適用,並切實管制考核,避免引發社會上不必要的疑慮;他也強調,各機關應協助廣為宣導利用,給犯錯者改過自新、回饋社會的機會。
法務部報告指出,今年五月底我國監所平均超收率為百分之十八點六,北部監所超收率更在五成以上,影響監所管理品質。如以去年底仍在監的短期受刑人五千一百四十七人計算,若全數釋放出獄,就可節省相當於三座新竹監獄的收容空間。
而矯正費用五千多人可以節省八億二千多萬元國庫負擔,而這些受刑人以月薪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基本工資計算,一年可以創造八億多的產值回饋社會。
法務部表示,未來政府機構、法人可直接前往地檢署登記勞動服務需求,而社區及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團體也可向各縣市地檢署提出申請。此外,實施社會勞動新制後,還將招募三百零二位觀護佐理員協助觀護人從事相關個案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