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受暴者常接觸的條款 |2009.06.27 語音朗讀 58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通常保護令」:1. 禁止施暴令:禁止加害人實施暴力,但可能同住一個屋簷。2. 禁止接觸令:禁止加害人打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3. 遷出令:命令加害人搬出住所。4. 遠離令:加害人不得在受害者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不少婦女只申請禁止施暴令,當孩子出庭證明父親對母親施暴,回家後父親仍有機會對其進行言語及精神恐嚇,使未成年孩子長期承受壓力,覺得自己是家庭失和的主因。 前一篇文章 小羊之家陪伴破碎童心 重新站起 下一篇文章 跨國手足 愛心無界--台捐30部輪椅 尼國弱勢兒足感心 熱門新聞 01【詩】峨眉夕照2026.06.2202中華職棒 味全龍完封台鋼雄鷹 獲季冠軍 2026.06.2103普世博愛運動60年慶 萬年寺同賀2026.06.2204一路唱著歌回家2026.06.2205南非校園三好作文賽 三好融入生活2026.06.2206世足賽 美國晉級32強 巴西戰勝海地2026.06.2107玉山盃青棒冠軍戰 高雄市獲亞軍2026.06.2108日二手商品 催動循環經濟革命2026.06.2109菲律賓佛光人 深入弱勢社區傳遞三好2026.06.2410鍋碗瓢盆變樂器 登音樂廳 2026.06.2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歲末一役 公益團體拚了!新年小願望 愛心大眾能滿足林妏憶 以傾聽記錄生命用故事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