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受暴者常接觸的條款 |2009.06.27 語音朗讀 56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通常保護令」:1. 禁止施暴令:禁止加害人實施暴力,但可能同住一個屋簷。2. 禁止接觸令:禁止加害人打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3. 遷出令:命令加害人搬出住所。4. 遠離令:加害人不得在受害者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不少婦女只申請禁止施暴令,當孩子出庭證明父親對母親施暴,回家後父親仍有機會對其進行言語及精神恐嚇,使未成年孩子長期承受壓力,覺得自己是家庭失和的主因。 前一篇文章 小羊之家陪伴破碎童心 重新站起 下一篇文章 跨國手足 愛心無界--台捐30部輪椅 尼國弱勢兒足感心 熱門新聞 01【獻給動物朋友的詩】站成蘭花的螳螂與嘗到幸福滋味的蜂2026.01.2902【傳燈六十‧百年仰望】星雲大師一筆字書法紀念特展概述2026.01.3003澳網 辛納拚3連霸 小蠻牛盼全滿貫2026.01.3004曼谷文教中心 傳遞佛陀慈悲2026.01.2905芝加哥禪淨中心 臘八粥饗眾2026.01.2906【詩】我的母親不是個詩人2026.01.2907【紀實攝影】花蓮月光寺 台灣後山的人間淨土2026.02.0108AI加速自動化 亞馬遜全球裁員 3 萬人 2026.01.2909佛光山大雄寶殿 逾千僧信迎萬佛2026.02.0110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2026.02.0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歲末一役 公益團體拚了!新年小願望 愛心大眾能滿足林妏憶 以傾聽記錄生命用故事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