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受暴者常接觸的條款 |2009.06.27 語音朗讀 61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通常保護令」:1. 禁止施暴令:禁止加害人實施暴力,但可能同住一個屋簷。2. 禁止接觸令:禁止加害人打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3. 遷出令:命令加害人搬出住所。4. 遠離令:加害人不得在受害者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不少婦女只申請禁止施暴令,當孩子出庭證明父親對母親施暴,回家後父親仍有機會對其進行言語及精神恐嚇,使未成年孩子長期承受壓力,覺得自己是家庭失和的主因。 前一篇文章 小羊之家陪伴破碎童心 重新站起 下一篇文章 跨國手足 愛心無界--台捐30部輪椅 尼國弱勢兒足感心 熱門新聞 01【詩】九月2026.09.3002東北角新景點 瑞芳川普岩爆紅2026.09.3003美再釋4千萬桶儲油 催歐洲跟進2026.10.0104大師指的路,換我們走下去2026.09.3005一起來當超級老人吧!2026.10.03064萬人10月3日大巨蛋相聚 音聲緬懷星雲大師2026.10.0107社論--慎防債市風暴2026.10.0408堅果當零食好處多 大腦認知功能較佳2026.09.3009桃園鐵路地下化 平鎮臨時站將啟用2026.09.3010卡車司機蓋80萬屋 打造微型紐約2026.09.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歲末一役 公益團體拚了!新年小願望 愛心大眾能滿足林妏憶 以傾聽記錄生命用故事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