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受暴者常接觸的條款 |2009.06.27 語音朗讀 56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通常保護令」:1. 禁止施暴令:禁止加害人實施暴力,但可能同住一個屋簷。2. 禁止接觸令:禁止加害人打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3. 遷出令:命令加害人搬出住所。4. 遠離令:加害人不得在受害者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不少婦女只申請禁止施暴令,當孩子出庭證明父親對母親施暴,回家後父親仍有機會對其進行言語及精神恐嚇,使未成年孩子長期承受壓力,覺得自己是家庭失和的主因。 前一篇文章 小羊之家陪伴破碎童心 重新站起 下一篇文章 跨國手足 愛心無界--台捐30部輪椅 尼國弱勢兒足感心 熱門新聞 01澳洲南天寺 南半球續法燈 人間佛教落地生根2026.03.1902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03HBL周末總決賽 8校燃戰火 2026.03.2004川普估習川會 5或6周內舉行2026.03.1905巴西如來寺 遶行星雲大師路 永為僧信明燈2026.03.1906噴火龍奇多餅乾 280萬拍出創紀錄2026.03.1907佛光祖庭宜興大覺寺 佛法薪傳歸故里 悲願光照人間2026.03.1908女子牙雕胡蘿蔔 啃出長城、黃鶴樓2026.03.1909日本法水寺 提供安定力量 續傳三好精神2026.03.1910經典賽擊退美國 委內瑞拉首奪冠2026.03.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歲末一役 公益團體拚了!新年小願望 愛心大眾能滿足林妏憶 以傾聽記錄生命用故事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