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飆車問題又重占媒體版面,且因部分飆車族涉及鬥毆傷人事件,更引起政府關切,行政院在會議中決議,要將帶頭飆車的成年人,首度當作治平對象移送法辦,未成年人飆車,則造冊列管。
飆車問題在台灣存在已久,輿論也曾討論,當時有人提出,如果禁無可禁,何不改禁為輔,與其防堵無效,不如輔導使其常態化,例如建置合法的飆車場地,讓想飆車的青少年能有個地方去;可惜,為政者似乎已視飆車族為危害治安的壞蛋,未採納建言。
最近,飆車族汙名化的程度,又隨著幾名青少年騎機車打人、逞凶而被加深,我想說的是,一群人騎機車去砍人、逞凶,並不等於這群人是飆車族,這未免太過化約,而且有嚴重的歧視。
會飆車的人不少(市井小民有時也會不自覺地飆上一段),大多數人只純粹追求速度的快感,雖然他們的穿著與行為,不符合中產階級的價值觀與美學觀,但應只是迷戀速度與駕御車輛,就像日本行之已久的「爆走族」,在少年漫畫中,這些人非但不是主流社會所說的惡霸,反而是維持地下社會秩序的幫手。
日本暢銷漫畫《頭文字D》講述的不也是飆車族的故事?台灣當紅偶像周杰倫,也曾參與了同名港片的拍攝,甚至周杰倫就熱愛飆車,所以飆車本身並不是錯,F1賽車風靡全球,不就是飆速快感所致?
我認為,非法群聚飆車固然不對,不過,如果政府以禁止打壓來消彌一個普遍存在的欲望,有需求無法被滿足,只好轉為地下化,而且為了自保,只好結黨結派,以人數壯大聲勢,因而難免被黑勢力介入,甚至利用。
政府想解決飆車問題,應該做的是疏導,替熱愛飆車的族群提供合法管道,杜絕飆車地下化。
至於近來中輟生殺人的治安問題,政府該思考的是中輟生被社會預設的篩選機制淘汰後,該如何輔導引正,而不是等到出事再來責罵懲處。
如果為政者不從成因結構導正,甚至還把兩件表面上看起來相關,但其實無關的事扯在一起,只想以禁制方式解決,恐怕只會更引發反彈與怒氣(因為擺明歧視他們),非但於事無補,反而徒增對立與衝突。
治安維持如同治水,與其不斷逐高牆防堵,不如疏導,為政者須懂得疏導勝於防堵,勿讓社會的高牆愈來愈高,增加分化與對立氣氛。
國任(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