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親戚開的工廠,媽和老闆的妹妹是手帕交,廠長是她的老公。
還沒上班前,說底薪是一萬五,加上獎金、加班,大約是二萬五,媽說在自己人的地方上班,才有人照顧,媽的手帕交也說要好好照顧我。
我在品管室上班,原本有五人,後來工業區有一家更大的公司來挖角,每個人在開會時,都說一定不會走,因為是公司栽培出來的,會在這裡服務到底,老闆聽了非常滿意,可惜,第二天就有兩人沒來,一個禮拜後,整個品管室只剩我一人。
從原料到廠、入庫、產品製作品管到出關,都是我一個人,當其他小姐懂得利用老闆三點到五點固定出門訪客時,買豆花來吃,等到老闆回來再加班一小時,好多領加班費,我上班的情形卻只能用「追、趕、跑、跳」來形容。
我必須「追」客戶的送料時間,「趕」泰勞的出貨時間,「跑」去抽測品管,最後再用「跳」的去報關,好讓貨物可以在隔天到達南非、美國、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地。
到了發薪日,我領到的薪水竟是││一萬三千元!
我看了差點尖叫,請媽去電問她的手帕交,答覆是:「因為你女兒沒加班,別人在工作時,她都準時下班!」
認真工作,準時下班,原來也錯了!連泰勞領的錢都比我多,我怎樣都想不到:我竟然比泰勞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