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兩年內上路的「長期照護保險」,已有「全民納保、全民給付」的初步結論,未來將比照健保,所有人都有繳費義務,但也享有長期照護給付的權利,至於給付範圍、雇主是否也要負擔等,仍待討論。
台灣需要長期照顧的對象約六十多萬人,其中失能老人逾二十四萬人、需要他人照顧的身心障礙者約四十多萬人,但僅五萬人安置在安養中心、十六萬人聘外籍看護,四十萬人在家由親人照料。
台灣喊了二十年要發展「長期照顧體系」,終由經建會規畫,衛生署預計本月接手,民國一百年開辦,但長照體系發育不良,自從一九九二年政府開放外勞,由於廉價、無休,市場愈來愈大,終至今日十多萬家庭倚賴外勞長照,形成靠外勞盡孝道的畸形現象。
台灣長照難不成要靠外勞撐?筆者認為,這中間出現四大矛盾,政府在政策上路前應多思考。
外勞大軍支撐起長期照顧的主力,「外籍看護」跨海成為「孝道外包」的代理者,國家照顧政策表面由社會福利行政制定,實質則由外勞政策決定,這是矛盾之一。
國內民眾大量聘請外勞擔任看護,其實也是不得已,一個外勞每月都要兩萬元以上的開銷,很多重症病患家庭已付得很辛苦,而本國看護的薪水是兩、三倍,有幾個家庭請得起?
在目前的長照十年發展計畫中,若聘了外籍看護,本國的居服員等長照人力,會立即退出,等於是政府的福利與外勞服務互斥,這是矛盾之二。
長照保險是否應將雇用外勞納入給付?有些專家反對,認為失業率節節高升,政府應思考如何培植本土照護大軍,「台灣的居家服務員都經一定訓練認證,才可接案,請領給付;為何未經本國一定訓練程序的外籍看護工,卻可以請領現金補貼?」
但也有專家認為,台灣既已有十餘萬的外籍看護工,新制度不可能將他們排除,長照保險當然應納入,這是矛盾之三。
專家的研究也發現,外勞照護的老人,就醫率遠高於一般老人,到底是外勞更細心,一有病就就醫,還是因為各種隔閡,導致老人須常就醫?這是矛盾之四,原因尚待細究,而這個結果,也是推動長期照護時應正視的問題。
杜麗恆(桃縣中壢/護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