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有土地標售案,受到輿論強烈批評為賤賣國土,於是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積極研究,將商業區國有土地標售政策改為「只租不賣」。這種設定「地上權」方式,將使得房地產及壽險業者可標購精華土地變少。
設定「地上權」是指不出售土地產權,而由地主訂定使用年限,收取權利金及租金,租期通常是五十年或更久,租期一到,承租人必須拆屋還地或重新續約。
國有或公有地採設定地上權方式,交由民間經營開發的例子不少,例如台北市的華航大樓,就是在民國六十六年向國產局承租,租期為五十五年;凱悅飯店是在七十二年由豐隆集團向國產局承租而得,台北晶華酒店、墾丁福華、台北一○一大樓、台中月眉遊樂區等都是「地上權」設定的例子。
「地上權」設定的國有地標售案,因為沒有所有權,有利於建商降低資金成本,建商不必花大錢持有土地,開發成本較低,建物出售價格也較便宜,投資人壓力較小。不過,等到數十年後,建物使用壽命到期,必須拆屋還地,這也影響到建商投標意願。
「地上權」設定如果蓋成飯店或集團大樓,未來較易收回,如果蓋成住宅,雖然民眾購買時房價較便宜,但卻不易貸款,政府將來要收回時,必須面對數百名住戶,將是一大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