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華海浪救生總會理事長張培廉昨天表示,若國家有關學生游泳政策是要學生有免於水難的能力,小學生畢業至少要會游一百五十至二百公尺,國中學生要會四百公尺。
張培廉表示,教育部研擬新的學生游泳能力分級,從以往的十級分成五級,但內容令人失望,他質疑設計者是否有國際實務經驗,數據到底有沒有科學根據。
他表示,包括英國、澳洲等國家教育政策要求國小一年級要會游二十五公尺、踩水一分鐘,六年級要會游一百五十公尺、踩水三分鐘,芬蘭、美國則要會游二百公尺,具備如此能力,青少年才可能安全在海洋活動。
張培廉說,其實游泳能力各級數內容,只需訂定要會游幾公尺即可,有關要會仰漂幾秒等屬水域自救途徑,這部分也要參考國際標準,而非隨便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