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人,對於自己為何受此報應,或遇到不能接受的情況時,總感到無法理解而煩惱不已,甚至怨天尤人。認為自己又沒做什麼錯事,也沒做什麼壞事,上天為什麼還讓他遭到如此的果報呢?
佛門有句偈說得好:「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說明今生所受的果報,大多是由前世所做的因,遇到今世的緣後而浮現;而來世將要受的果報,乃是今生自己所造的善惡等業因,故而來世遇緣後才會浮現。此一「今果前因,現因來果」的因果法則,亦揭示了自作自受,報應不爽的世間真理。
課文裡貧窮老翁,前世雖貴為太子,但卻常欺百姓又不布施,連出家人乞食僧衣,非但不布施還以敲詐之名,關了七日七夜才放走。出家人離開時,又遇飢餓不已的盜賊,欲將其殺食充饑。良心發現的太子,不忍心其被殺烹食,故急忙前往解救。當時的出家人即現在的彌勒菩薩。所以,老翁現世一生貧窮辛苦,飢餓寒凍的「惡果」,乃前世當太子時慳貪不施的「惡因」;而能夠得享近二百歲長壽的「善果」,即緣前世良心發現,救出家人一命的「善因」。
《撰集百緣經》卷六,提到「貧女布施,現世得福,來世生天」的因果實例:舍衛國有一名叫須達的長者,家中富可敵國,一天心想:「以我的財富,供佛施僧不足為難,但若勸化貧窮之人,節省衣食用以布施才是困難,但卻能得無量無邊的功德。」便請人於城中敲鑼打鼓,勸化眾人七日內,廣行布施以求功德。
當時有一貧女,因幫傭三月,得到一張氈子需用作衣服,見須達長者勸人布施供佛,歡喜的說:「由我先世不布施,故今為貧窮,今若不施後世遂劇。」而將氈子布施給與須達長者供佛。長者得此珍貴氈子即派人前往了解,見貧女因發心布施,長者讚嘆不已並將身上服飾布施貧女。貧女歡喜的說:「我今布施,現得果報,況將來世?」之後貧女命終生忉利天,又下來報答佛恩及長者,並聞佛說法證得初果羅漢。
從以上實例得知,表面上布施是給了別人,其實是給了自己。故大師說:「給人就是給自己,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揭櫫了人間佛教工作信條「給」的真理。以世間法言,「給人」能得後世乃至現世富貴;以出世法論,「給人」乃菩薩道波羅蜜之圓成。是故,人間佛教的「給人」之行,正是兼具世出世間的無上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