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七旬老翁開車闖紅燈,又差點撞到人,被邱姓員警攔下,他卻一通電話打進派出所關說,警察拒聽所長電話,就直接開單告發,老先生事後表示這名員警態度惡劣,員警因此被記申誡。
消息傳出後許多人都覺得這樣的處分,不妥當,有基層警察痛批,拒接關說電話而被懲處,根本是長官沒有肩膀;前鎮分局長說明,他再三強調值勤員警的態度很重要,拒接電話只會讓警民關係更惡劣。
話雖有如,但警方的處理有瑕疵。首先,關說本來就不應該,員警拒聽所長電話,直接開單告發,作法正確,即使不獎勵,也不至於要記申誡處分;其次,分局長說值勤員警的態度很重要,難道面對闖紅燈,又差點撞到人的違規者,要慈眉善目、哈腰作揖?又說「拒絕電話只會讓警民關係更惡劣」,是警員與長官的關係惡劣吧,因為長官很沒面子。
最重要的是,依法處理違規重要,還是避免警民關係惡劣重要?如果答案是後者,那交通警察全部撤崗算了,或凡是違規者只要打電話給民代、警局長官,執法警員馬上放人,還哈腰作揖說對不起。
警方高層應該想一想,究竟是值勤員警該處分,還是接受關說的「上級長官」該處分?
徐如宜(高雄市/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