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議員黃婉如日前開車和吳姓女子發生擦撞,桃園縣警方到場處理,用SD-400PA酒測機種為兩人酒測,分別被測出高達零點三五、零點二九的酒測值,黃議員和吳姓女子雙雙喊冤,說早上到現在除了吃早餐,根本沒喝過飲料,怎麼會有酒精反應?警方調來其他機型重新鑑測,結果酒測值為零。
雖然還兩人清白,然而筆者認為,全台受到此烏龍機種酒測的「酒駕」人,應不乏遭無妄之災,警政當局應全面檢查酒測機。
筆者有名親屬於一月五日晚上,被嘉義市警局保安隊巡邏員警臨檢,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九,照學理已達不省人事程度,可是他清醒沉穩,騎機車正常,他承認與朋友小酌,但只喝了一、兩瓶啤酒,酒精值應該沒有那麼高,至今耿耿於懷,懷疑機器故障,不過確實有喝酒,又是機器鑑測,雖不服,也百口莫辯,如今桃園縣發生這起烏龍酒測,顯示有可能是酒測機發生錯誤。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零點二五至零點五五屬一般酒駕,罰款了事,零點五五以上因觸犯公共危險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所以不但可依現行犯逮捕,還要移送地檢署,初犯雖多半緩起訴處分,可是酒測機正確與否,影響權益太大,不容等閒視之。
酒駕不但影響自己安全,而且會傷及無辜的第三者,筆者支持強力取締並嚴懲,然而酒測機故障或偏差,會失去公信力,期望警政當局能全面檢查,並檢視過去取締的所有酒駕案件,逐筆過濾,如有檢測謬誤,要還給當事人公道。
許若松(嘉義市/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