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九大教育團體,昨天發表聯合聲明,反對行政院勞委會「一廂情願」的修改工會法第四條,賦予教師組工會的法源依據,也反對「教師福利、權利兩方通吃」,要求修法前先公投。
勞委會主動修改工會法第四條,刪除「公務員及教師不得組織工會」等字句,賦予教師籌組工會的法條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質疑,教師組工會,到底適用勞基法還是教師法?絕不能「福利權利一把抓」、「趨利避責」,勞委會片面修法太過粗糙,一旦通過,勢必引發教育現場「不可收拾的衝突」。
九大教育團體要求先釐清教師定位再談修法,目前教師權利與義務,是受教師法規範與保障,主管機關是教育部;若改為適用勞工相關法令,教師應隸屬勞委會。教育部曾評估教師組工會,須配合修訂四十種以上的教育法令因應,張榮輝說,將有「適法衝突」狀況,不利於校園安定。
九大教育團體表示,教師組工會將使「勞工教師」與「專業教育人員」陷入角色混淆,若教師是勞工身分,採上下班制,學生或家長在下班時間請求或詢問老師,「要不要算加班費?」
張榮輝說,全國高中以下教師約有三十一萬人,教師組工會不應只跟教師會協商,應舉辦教師公投,尊重全體教師意願。
面對九大教育團體反對聲浪,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教師組工會,是落實馬英九總統政見,人民結社是基本人權,教師有組工會權利,也是基本人權,不應被「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