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中心昨簽約 第1個適用促參法藝文團 除排練外 並開放學童戶外教學、藝術家進駐
【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去年雲門舞集八里排練場遭火焚毀後,台北縣長周錫瑋主動關切,經一年公文往返,昨日台北縣府與雲門舞集舉行「徵求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案」簽約儀式。雲門舞集確定落腳北縣成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為首例適用促參法的藝文團體。
去年二月十一日,雲門位於八里的大排練場發生火災,燒毀十六年來雲門賴以維生的家。周錫瑋在第一時間趕抵火災現場,除了表達關心,並請雲門續留北縣,以「淡水藝術教育中心」作為未來排練場的基地。
四月,雲門依促參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北縣府提案申請,於五月通過初步審核,九月通過再審核,今年三月經評選為最優申請人。雙方昨締約,由周錫瑋、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申學庸、雲門創辦人林懷民完成簽約。完成雲門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的法定程序。
周錫瑋表示,在無「法」可依循下,被迫採依商業活動設計的促參法辦理,這對政府提供閒置空間給藝文團體使用,不僅不合適,對雲門而言也是一種侮辱,他呼籲中央能盡速立法,推動文創產業。
林懷民表示,在依法辦理的這一年「很痛苦」,但也是很大學習機會,未來如何營運文藝中心?對雲門舞集而言更是大挑戰,希望能創造營運績效,讓雲門取得四十年營運期間後,還能再續約十年,進行五十年的耕耘和服務。
「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園區占地約一點五公頃,是華人世界有史以來第一座以舞蹈為主體的文化園區,硬體包含排練場、藝教中心、戶外展演空間、咖啡館和辦公室,在簽約完成後,將逐步申請執照,進行興建工程,預計於二○一二年完工。
營運期間除持續舞團創作與排練外,將定期開放民眾參觀排練,場地資源與其他團隊共享;讓年輕藝術家進駐;並提供教育中心供學童進行「戶外教學」,豐富青少年藝術教育,打造有品質的休閒生活,進而豐富社會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