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意將公民科列入大學指考科目,家長、教師、學生各有不同意見,筆者想提出淺見供參考。
公民在國小課程中即是人格道德、家庭倫理、生活素養,到國中接觸社會脈動,高中關心國家,與世界接軌,這三階段不外乎是具備由內而外、由個人擴及他人的作用,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若談民主教育、家庭教育,基礎應該是在小學階段養成,或在家庭環境與他人的互動中潛移默化逐步養成,而非透過考試來增加學生對人格啟發的重視;筆試固然能使學生對法條、理論、社會學名詞及概念有認識,但能否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卻是另一回事。
公民講求的是法治、民主、倫理素養,這些觀念應該是融入在各個課程中,而非單獨成為學科,若要成為學科,也應該注意不能流於制式化,或讓考試領導教學;公民課的上課方式應該是多元化,舉凡電影欣賞、時事探討、辯論、角色扮演,若是仍脫離不了考試,那教改所談的「培養學生多元能力」仍是空談。
有大學指出,因為大學設有法律、政治、社會系,故應將高中公民課程列為基礎科目,使其能銜接大學的專業科目。
但是不讀這些科系的學生,要念得如此精細嗎?若是依「指考考科的設定是為和大學要念的科系連結,即應該具備某些能力」的話,那大學有資訊系,指考是否要加考電腦知識、上機測試?以台大戲劇系為例,每科成績都要計算,戲劇和數學有關嗎?台大還是要找五科俱佳的優質生,因此現在的指考科目與此目的並不符,而有濫用機制之嫌。
指考要考公民也衍生教師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教育部有鑑於此,已委託幾所大學開設學分班。筆者不解,會產生這個問題,難道表示現在的公民老師都是在「應付」嗎?而且,老師上學分班是為了因應「學生要考試」,而不是出於自發性的動機,到頭來仍是「指導考試」掛帥,對學生有何幫助?
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教改十年補習班增加了五點五倍,若是公民亦成了指考科目,筆者認為補習班勢必會再增加,除了課業壓力外,學生承受的外在壓力亦會增加,希望教育部與大考中心能重視這個問題。林彥佑(高雄市/教師)
考公民 可提升學生素養?
教育部長杜正勝提出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加考「公民與社會」,認為在「考試引導教學」的台灣,只有考試才能使學生認真學習現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等觀念,提升公民素養。
最近接連發生小六女童下海陪酒、國中生辦轟趴嗑藥致命、高中生在校園兜售毒品、還有許多學生因追求流行過度消費而成「卡奴」,在在顯示學子缺乏法治與經濟觀念,加強公民教育實有必要。但以考試為手段,逼學生背一些深奧難懂的條文,不見得能提升公民素養。
因為公民考得好的人,未必不做壞事;考試難以測量教養程度,常見高學歷、高權位的人做違法事,如醫科學生運用知識逃避兵役、官員熟知法令卻違法圖利,可見正確觀念或良好素養的建立,非考試所能達成。
教育重在潛移默化,現代公民應具的修養如公益觀念、守法習慣、負責態度、同情心、羞恥心、正義感、好口德等,絕大部分受家長、教師及社會環境影響,即所謂「耳濡目染」,若父母師長注意身教、政府官員奉公守法、公眾人物檢點言行,處處留意為「未來主人翁」樹立典範,效果定強於考試。
此外,在國人未改變教育觀念前,大學指考加考公民將製造更多焦慮的家長,和只求「背多分的學生」,欲以考試提升學生公民素養,恐是陳義過高的理想。
小石(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