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昨天由馬英九總統定調,成為立院朝野焦點。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與對岸簽署協議並無時間表,也未排在江陳第三次會談議程中,且即使未來簽訂協議,若立院審議不通過,也無法生效,也不會在一個中國框架下簽署。
劉揆昨天於立院答詢時表示,兩岸簽訂協議沒有時間表,而協議名稱尚未定案,英文名稱等定案後再行決定。他強調,兩岸簽訂協議前,政府會充分溝通,不只是與立委溝通,更要與全國人民溝通。在談判前也會向立院報告,在國內充分了解情況下再去協商,簽訂協議後也會送往立院審議,若不通過,協議當然沒辦法生效,立法院有決定協議通過與否的權力。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則說,簽訂兩岸經貿協議是馬蕭競選政見,當然是政府部門推動既定方向,但名稱與內容都在研議中。她強調,未來兩岸相關經貿協商不會涉及主權,也絕不會讓中華民國主權有絲毫損傷。
經濟部長尹啟銘昨天傍晚召開記者會提出說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未來此架構協議將涵蓋商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合作、經濟合作與智慧財產權及雙方爭端解決方式等五大區塊。他表示,名稱待兩岸協議後才能定案,就字面翻譯可簡稱ECFA。
尹啟銘強調,此協議不會採港澳模式,並會有「早期收穫」條款,也就是關稅互免,否則東協與中國免關稅協議明年生效後,我國產業將受嚴重衝擊。若無法於年底前簽署,尹啟銘強調,會有配套措施。
就推動步驟而言,尹啟銘表示,首先會提出架構方向,預計下周公布架構及產業界召集人,接著廣徵民意,預計最快兩周後舉辦研討會,待國內達成共識後,才會進入兩岸協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