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對部分真正生活困難的卡債族,在瀕臨生死邊緣初期,卻未能及時伸出援手,復冠以輕蔑的「卡奴」字眼。
但等到發現平均每月枉死四十名以上「數字」時,始警覺事態嚴重,猶會影響社會治安後,不分朝野又再搞個「搶救卡奴大作戰」,在野的辦公聽會要修法,紛設律師團或專案輔導小組,而在朝的,如法務部也要修法,金管會還重訂不透明的「協商遊戲」,對銀行循環利息「暴利」之事,仍在進行拔河,僅宣布三家公股銀行將複利改為單利,虛應故事。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大部分卡債族對政府釋放的「利多」,仍存觀望不信任的態度,甚至部分人多年下來所繳的循環利息,已逾本金二分之一以上,致寧可等「消費者債務清理法」修訂完成立法(形同信用破產,仍有嚴格規範),也不願參加由銀行公會辦的「協商機制」,因為不透明,亦不知債權銀行是否藉機牟利,畢竟循環「暴利」已證實是「確有其事」,否則銀行怎可能願以「單利」計算?
其實「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任何卡債族都不能心存僥倖,否則也是違反社會公平正義。
但是對部分確經查證活不下去者,政府必須主動籌措經費,採取社會救濟措施解決;至於確實影響生計者,就須免息、降低還款金額、延長還款期限,使其能生活並設法協助度過難關。
目前的爭議,乃在於個人用卡不當或欲渾水摸魚者,除非證明其債務影響生活(如低收入、失業、單親家庭等),或已繳金額包括循環利息,已超過核定本金三分之一以上者,則須從寬協助;也就是說,須視卡債族的經濟狀況,分別給予必要的協助,不能一概而論,更不可敷衍了事,以昭公信。
儘管卡債族所衍生的社會問題十分嚴重,必須及早解決,但目前作法都是治標應急而已。
根本解決之道,應是朝野「政治休兵」,振興民生經濟,政府則必須做到「積極管理」,展現魄力,且有執行力,打造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才是「實事求是」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