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日前函請各電影公會,要求電影業者撤銷「全面禁帶外食」規定,因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若有禁止攜帶外食的必要,須明確揭示禁止那些外食。
邊看電影邊吃喝,的確是很棒的娛樂,但筆者不贊同開放攜外食進電影院,因為會影響鄰近觀眾欣賞電影的情緒,不只是味道重的食物(如臭豆腐、鹹酥雞等),更令人生厭的是聲音,如磕瓜子及剝花生殼的聲音等,都會擾人興致。
其次是衛生問題,國人公德心向來不佳,在電影院吃喝常留下垃圾,而且吃東西難免掉落碎渣、汁液,若沒清掃乾淨,會引來蟑螂、鼠輩,並帶來傳染病。
我覺得,電影院還是應適度管制食物進場較妥當,至少該明確規定禁止攜帶外食內容,以確保觀賞及環境品質。
宋隆俊(北縣新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