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政府決定消費券政策後,各業者為了搶食商機,莫不推出各種特惠方案,透過折扣優惠,吸引消費者上門。
眼尖的地方政府,也看見八百億元的商機,為能將其他縣市國民的消費券,吸引到自己執政的地區使用,帶動地方經濟,及增加地方稅收,於是紛紛推出投入預算辦抽獎活動,有千萬豪宅、無人島使用權一年、黃金百兩、汽車、筆電等。
筆者對地方父母官有意幫忙,拉抬消費券業績,購買抽獎贈品,帶動另一波內需消費感到欽佩,然而,卻對縣市政府尚未釐清消費券的實質效益前,就大手筆砸下動則上億元的預算,推出優渥的抽獎活動,不以為然。
消費券的商機雖能替各縣市帶來額外稅收,但金額只能「預估」,如果各縣市政府砸下重金,最後業績不如預期,連買獎品、辦活動的費用都賺不回來,是否要自家民眾埋單?
套一個股市的理論「大家都知道或有的利多,就不是利多」,在各縣市推出抽獎活動後,當地民眾恐怕會想,反正自家縣市就有抽獎活動,到其他縣市需要支出成本,乾脆就在當地消費,各縣市可能根本搶不到其他縣市的客源。
再者,假設真有縣市的抽獎活動十分成功,吸引其他縣市民眾來消費,那是否剝奪了其他縣市店家的業績,及使其他縣市政府所砸下的預算回本無望?
筆者原本就不看好消費券的效果,除了要發出去八百億元外,還要編列超過五十億元經費,處理運送、分發、諮詢、回收,消費券的經費支出,原本就已是透支未來國民的稅收,沒想到縣市政府竟然加碼跟進,既然有錢為何不直接編列做為社會救濟?何不先幫助快餓死的窮人?難道真是寧可朱門酒肉臭,也不願拯救路邊凍死骨?
縣市政府紛紛拿出重金舉辦活動,萬一成果遠不如預期(日本的消費券僅有三成被使用),舉國上下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及透支的費用,搞得不好非但不能振興經濟,還反過來拖垮財政,屆時誰要為錯誤的政策負責?
宇君(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