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見解不一 衛生署:依告發單證明 不了解者撥打服務專線或上網查詢
【本報綜合報導】菸害防制新法上路首日,二十五縣市衛生局昨天針對餐飲店、商場、旅館、室內工作場所、休閒娛樂等禁菸場所展開稽查取締工作,到下午三時三十分止,衛生單位共開罰二十二家禁菸商、四家販賣菸品場所;七件個人違法案件。
被開罰的禁菸場所是未張貼禁菸標示,其次是供應吸菸器物,依規定將開罰新台幣一到五萬元。
菸害防治法實施首日,衛生署總計,稽查四千九百五十三家禁菸場所,其中不合格共二十二家;販賣菸品場所部分,共稽查五百九十二家,不合格四家。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指出,被開罰的禁菸店家主要是因為未貼上禁菸標示,其次是提供菸灰缸,還有七件是被稽查人員查到有吸菸行為。遊伯村表示,七件吸菸行為當中有六件是發生在網咖。
像是在屏東縣,稽查人員在一家網咖裡查到一名國中生在吸菸,雖然這名國中生知道新法上路,但仍違法吸菸。
游伯村說,這名國中違反兩項菸害防制法,一是未滿十八歲吸菸、另一是在不該吸菸的場所吸菸。須接受戒菸教育,如果未到,父母將被罰兩千元到一萬元。
衛生局表示,被告發者可先申訴,申訴有理可以免罰,申訴未過將罰款。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各地執法人員開單見解不一,衛生署解釋,違法吸菸者挨罰,有一定的程序,如果告發單事證明確,罰單就會寄到違規者的手裡,如果事證不明確、才會請當事人說明。衛生署表示,這是認定和裁罰的必要程序,所以昨天所有開出的都是「告發單」,並沒有南北不同調的狀況。
由於新法上路,不少人還是對規定不甚了解,不知何時「誤觸地雷」,國民健康局也提供服務專線○
八○○五三一五三一諮詢,民眾也可直接撥打所在縣巿衛生局電話,或可上網查詢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