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11日起禁菸 違者重罰 圖與文/記者邱麗玥 |2009.01.06 語音朗讀 48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十一日起上路,違者予以重罰,吸菸族及商家要小心。根據新規定,如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罰一萬元;禁菸場所未依規定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最高可罰五萬元。圖為衛生局人員到一零一大樓宣導。圖與文/記者邱麗玥 前一篇文章 台商染愛滋 妻不離不棄照料 下一篇文章 【緩和醫療的故事】醫師更難看破生死 熱門新聞 01【遨遊藝事】 威尼斯沉船書店2025.12.2902【中醫專欄】 中醫防失智之道2025.12.2703看人間 厭童、厭老,然後呢?2025.12.3004台北道場歲末聯誼 感謝義工同行菩薩道2025.12.2705新馬寺率大馬校長團 訪佛光大學2025.12.2706【閃文集】泰勒絲與狄金遜2025.12.3007宜蘭7.0地震 921後第3強震2025.12.2908當食物銀行義工 佛光人送暖2025.12.2709最好的辦法,就是繼續正常生活2025.12.2710【收穫滿滿】 快樂練氣功2025.12.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克服高齡、免疫異常 女師奇蹟產子泡腳茶飲按穴位 小寒養生重溫補追雪注意保暖 失溫3小時致命吃飽後常疲倦想睡 恐糖尿病前期徵兆中醫傷科治療 改善五十肩、網球肘南瓜籽紅豆黑芝麻 含天然助眠營養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