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11日起禁菸 違者重罰 圖與文/記者邱麗玥 |2009.01.06 語音朗讀 47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十一日起上路,違者予以重罰,吸菸族及商家要小心。根據新規定,如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罰一萬元;禁菸場所未依規定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最高可罰五萬元。圖為衛生局人員到一零一大樓宣導。圖與文/記者邱麗玥 前一篇文章 台商染愛滋 妻不離不棄照料 下一篇文章 【緩和醫療的故事】醫師更難看破生死 熱門新聞 01補充纖維、鈣、鎂、鉀 預防多種疾病風險2025.11.1102印尼佛教大學、佛光山叢林學院 簽MOU2025.11.1203【遊藝筆記】 天涯海角一坡翁2025.11.1104多倫多佛光山 獲頒建築文化遺產獎2025.11.1205攝影師造池塘 重建沙漠生機2025.11.1106【臆想截圖】 蔥蘭今生與來世2025.11.1107比利時國小師生 靜坐、抄心經2025.11.1108【論愛談情】愛,無須卑微2025.11.1109修行入廚慈悲入味 台韓寺剎飲食交流2025.11.1210鳳凰颱風來襲 桃園、宜花、澎湖今停班停課2025.11.1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寒士吃飽30 楊婷婭籲助弱勢慢性發炎易罹癌、失智 葡萄、花椰菜修復細胞歲末傳愛關懷弱勢 謝祖武任公益大使罕病病友創作 綻放希望黃豆浸泡過再加熱 去除凝集素不脹氣台灣首款本土咖啡 台農1號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