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九十八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准考證,將於二十四日寄發,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注意。另外,如果到二十九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領取通知的話,集體報名者可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則可向大考中心反應。
大考中心也指出,考生收到准考證後,應確認證上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考區及相片等五欄資料,如果與報名原填資料不同,則需更正,應於明年一月二日前向大考中心申請重製。
大考中心請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證,且准考證上除考生個人資料及考試地點外,不要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天攜帶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及兩吋相片一張,向各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學測驗試場分配表、詳細地點與開放查看試場時間,大考中心將於九十八年一月九日公布,並刊登在http://www.ceec.edu.tw/網站上,也提供電話語音查詢:(○二)二三六四三六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