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依恩首爾報導】針對南韓法院十一月二十八日首次批准該國首宗「尊嚴死」請願,完成病人家屬意願。南韓天主教生命倫理委員會承認,中斷臨終患者毫無意義的延命治療的立場;大韓佛教曹溪宗也表示,只要全社會達成協議並訂定相關制度,可以積極討論「尊嚴死」;韓國基督教總聯盟則待綜合教派之間的意見後表明立場。
首爾法院批准後,命令醫生移除一名七十五歲金姓婦女的生命維持系統,完成病人家屬意願。這項意義重大的判決首次承認個人有選擇死亡的權利,但再度引發爭論。法官強調,這項判決僅適用於治療無望、被認定希望停止治療的人。
「尊嚴死」和「安樂死」定義不同,「尊嚴死」是指末期患者進入臨終階段時,不進行心肺復甦術、人工呼吸機、營養治療等任何延長生命的醫療行為,讓其自然死亡。「安樂死」是指為了減輕末期患者的痛苦,透過注射藥物等積極的醫療行為結束患者的生命。
韓國醫生協會發表聲明,如果患者方面完全同意,就應該中斷毫無意義的延命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