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六天,癌末病患阿鐘在安寧病房安詳逝世。隔天她的女兒阿苳特地回到護理站來說:「謝謝護理長跟大家,讓媽媽沒有痛苦的走。假如沒有您們幫忙、陪伴,給我勇氣,我真的沒辦法、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還好阿鐘有妳這位孝順又果斷的女兒。」
「要不是有您們幫我分析、給我建議,我想我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媽媽,繼續一邊昏迷,一邊被插著管子,等著癌症折磨她的身體,直到身上所有器官,都被打垮後才能脫離苦海,那就太慘了。」阿苳說完後,又特地對我鞠躬,並說:
「謝謝周醫師、跟三位醫學生志工,雖然您們並不認識我媽媽,卻願意一起陪我,送我媽媽到臨終,讓我媽媽不那麼孤單地走。」
「我才要謝謝妳讓我們的醫學生志工,有服務瀕死病人的機會。」
「我媽媽生前曾說過,她最怕孤單,可是當她臨終前,還有一群醫護人員跟年輕朋友來相送,媽媽真的好幸運。」
「可見推廣正確的安寧療護理念很重要,特別是矯正『安寧就是等死』的錯誤觀念,讓大家知道安寧療護,其實是很積極的幫末期病人,爭取生活品質。」
「這次阿鐘要是沒有接受安寧療護的話,可能還被插著管子,默默承受人工造成的苦,等待漫長死亡之路的來臨,那才是悲劇呢。」
「對啊,平時我們安寧療護是『該做的醫療,一定不少作。』包括換藥、止痛、消炎,甚至緩和性的放射線治療、跟緩和性的化學治療都可做;然而當病人的死亡已經不可避免的時候,就必須注意『不需要做的醫療,絕不讓病人多受苦。』就像幫阿鐘把讓她受苦的呼吸器撤除掉。能做到不少做,卻也不多做,才是真正的安寧療護。」
附註:台灣安寧療護法律相關重大事件:
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自然死醫療條例)。
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衛生署公告相關「意願書」、「委任書」等文書格式,行文各醫院配合辦理。
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衛生署發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自然死醫療條例修正案)
九十七年度「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登錄」請至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網站(www.tho.org.tw)下載或電話:(○二)二八○八一五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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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醫學博士、中山醫院緩和病房主任 周希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