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鐘是一位六十歲的癌症末期病人,不想被插上氣管內管、或使用呼吸器延長受苦的生命,原本已經寫好『選擇安寧緩和意願書』,卻陰錯陽差地被插上管子。還好她昏迷前已經填妥意願書,所以法律上可幫她撤除呼吸器。請注意,這是合法的作為喔。」我在安寧病房走廊跟三個醫學生志工說。
「為什麼要撤除呼吸器呢?病人不是可以靠著呼吸器,多活一些日子嗎?這樣做是不是安樂死呢?」
「並不是,這樣做是『自然死』,又叫做『安寧死』。趙可式博士曾說過,自然死就是│按病人的意願(自主性),不使用高科技或可選擇的維生方式延長疾病末期狀態之瀕死階段,讓疾病因自然進行而死亡。但是,也絕不加工致死,亦不減去必須的、或普通的醫療照顧而致死。」
「那跟安樂死有何不同呢?」另一個醫學生問。
「趙可式博士也說過,『安樂死』是刻意致人於死的手段,讓不會死的人,提早結束生命。」
「喔!還是不太懂…」
「因為病人阿鐘曾經明確地表示過,如果她因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她不要被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可是,至少她還活著啊?假如撤除呼吸器,萬一就這樣死了,她的女兒不會難過嗎?」
「正好相反,病人阿鐘的女兒說:『當她看到媽媽陷入嚴重的昏迷狀態時,原本希望照媽媽的意思,不要受苦,自然地走,如果看到媽媽插管,用呼吸器拖延著沒有生活品質的生命,反而更令人不捨與難過。』」而且最糟糕的是,嘴巴被插著長長的氣管內管,從門牙一路通到氣管內;聽說那種感覺就好像鼻孔內,被塞入小紅豆以後,再用力擠壓的感覺,簡直是痛不欲生,唉,求生不得,求死又不能,真慘。」
「難怪她女兒要幫她爭取撤除呼吸器,雖然是痛苦的抉擇。」
大家沉默一陣子後。
「老師…」醫學生欲言又止,然後才又說:「拔除氣管內管後,病人會不會馬上死亡?」
「有可能會死亡,但也有可能不會;但是,我們幫病人撤除呼吸器,主要動機是『為了讓病人舒服』,並不是為了讓病人死亡。」說完後,我看三個醫學生還不太懂,就繼續說:「假如撤除呼吸器,是以『致病人於死地』為動機的話,就不可。」
「喔│,我懂了,那就變成『安樂死』,而不是『安寧死』了。」醫學生們點點頭。
當我帶著三個醫學生志工進入病房後,護士小韻跟我說:「小苳是很棒的女兒,為了今天要拔管,她昨天晚上,還特地幫阿鐘姊擦指甲油,我們還拍了許多照片喔。」
「真的,太棒了,難怪阿鐘姊看起來,比昨天漂亮多了。待會兒要拔管了,還要等其他的家人來嗎?」
「周醫師,我媽媽的所有家人,就只有我這個女兒。」小苳露出淺淺微笑,小聲地說。(上)
(作者為醫學博士、中山醫院緩和病房主任 周希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