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到日本旅遊看到香菸自動販賣機,投幣買香菸,沒想到錢被退出來,細看才發現,投幣口上方有個灰色感應區,原來要用販賣機買香菸,得先免費申請一張感應卡,證明你已成年才能買,旁邊附有申卡的DM,雖然很麻煩,但可防止青少年買菸。
台灣很多法令走在世界前端,罰得很嚴,卻不落實,形同虛設。當初推動無菸空間,包括餐廳、公共場所,卻因擔心業者反彈而不敢「輕舉妄動」;情趣用品店原本須距學校多少公尺以上,似乎也未嚴格執行。
至於網咖,台北縣議會上周通過「禁止十八歲以下者進入,否則處罰三萬至十萬元」,成為第七個訂定網咖自治條例的縣市,標準也最嚴苛,預計一個月後公告生效實施。
但這次網咖設置地點規定,須距高國中小學四百公尺以上,卻由於不涉回溯條款,目前領有營利事業登記的三百多家業者不受影響,反而生意可能更好。
新政策可謂「為德不卒」,因此有台北縣議員主張,立法禁止轉讓營利登記,議長卻認為「可能都沒人做(經營)了」,最後未納入立法。
明年元月菸害防制治法實施後,網咖禁菸讓業者擔心生意受影響,北縣再訂十八歲以下禁入,可能引爆一波倒閉潮,但如真出現影響也應不大,現在家庭個人電腦普及,遊戲軟體又容易下載,網咖本已屬夕陽產業,何況青少年逗留網咖、吸菸,將製造更多社會問題。
其次,不得賣樂透彩券給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也沒有嚴格執行,威力彩樂透累積到十幾億元,筆者前天購買時,發現一大堆高中生也在買,老闆對他們說:「這次讓你們『玩』,下次我要看身分證。」這位老闆是意在弦外,還是說給我這個成年人聽,免得我去檢舉?
立法嚴格,執法寬鬆,或立法不嚴,討好企業,都不是政府應有的作為,各級政府實不應「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張慧貞(北縣汐止/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