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台灣漁業處巔峰,東港大陸漁工岸置所風光啟用,能容納一千六百人,現在僅約一百人進駐,為何會如此,除了大陸實施勞動合同法,人事成本增高,台灣漁業沒落分紅少,反倒是大陸景氣好轉,工人需求量大,薪水也還算合理,所以不再來了。
宜蘭縣試辦「擴大置所活動範圍」,被綠營立委質疑變相開放中國勞工登台,漁民大罵政治這樣亂搞,真沒意思。擴大活動區可比喻為,三坪大的房子擴建成六坪,只是活動範圍大一點,管理還更嚴格。
眾所皆知,「岸置所」擁擠不堪,比監獄好不了多少,大陸漁工窩在狹小的岸置中心騎樓補漁具、掛魚餌,難免留下碎魚肉,曝曬臭得不得了,生活環境很差,當地漁民才會要求擴大。
漁民有「民胞物與」之心,卻因政治因素遭誤解,難怪無法接受,「讓大陸漁工有更好的環境工作,有什麼錯」?
更糟的是,大陸漁工在岸置中心受傷,醫藥費用誰埋單?南方澳岸置中心去年有名漁工酒後跌倒癱瘓,船東及大陸家屬拒付上百萬元費用;最近又發生一例,漁工受傷住院,船東拒絕付帳,醫院和家屬都提出告訴,要縣府、岸巡單位等應共同承擔責任。
這幾個案例凸顯岸置中心成為模糊地帶,而對待大陸漁工、大陸台灣媳婦的法令多如牛毛,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剛走馬上任時,也大為驚訝,直呼不可思議、太不人道。雖然「惡法亦法」,但如果大陸也如此對待台商、台籍員工,政府與台灣人民會怎麼想?
張啟雄(宜縣南方澳
/漁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