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交通部為提高國道離峰運能、降低尖峰運量,並將私人運具量導引至大眾運輸,擬將國道通行費調整為尖、離峰差別費率,未來通行費將以目前四十元為上限,在離峰時段的通行費較低。
自民國六十三年高速公路通車起,通行費都採固定費率,難有效調節車流量,而離、尖峰採差別費率,在若干先進國家已實施多年,獲得不錯成效;其次,新費率以四十元為上限,依離峰時段往下調整,換言之,未來高速公路的通行費,只會便宜不會貴,相信可獲得民眾支持,實施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不過,交通部預計在民國一百零一年才實施,筆者覺得,有利民眾、有益國家的政策,都該排除萬難及早實施,如今要等四年,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又是為選舉的政策。
再者,政策規畫既要有智慧,更要有勇氣,不能只討好民眾,卻不敢有更多的創新。建議離尖峰時段的差別費率,跳脫四十元的框架,委請民間公正、客觀的研究機構,以目前車流量作為基準,透過專業研究和評估,計算不同收費標準,增加分散車流的誘因,提高國道的使用效益。
湯闕(台北市/開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