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研議將遺產稅、贈與稅的稅率降至百分之十至二十,似乎排除賦改會的意見在外,呼應工商大老倡議的遺贈稅降到百分之十。
觀察各種報導,馬總統和行政院官員都認為「減稅」可刺激經濟,吸引資金回流並帶動發展。我可以理解,這是在政府面對世界經濟恐慌的壓力下,不得不為,但我質疑,為什麼減稅總是只減富人的稅,負擔七成所得稅的受薪階級,難道只能啞巴吃黃連嗎?上班族所得有限,除非有祖產或中樂透,否則只能錙銖必較,省吃儉用的過日子,沒有負債已是萬幸,那還有餘力去擔心被課徵遺贈稅?
以年薪八十萬元左右的雙薪家庭為例,所得稅得依百分之十三至二十一的級距計算,把錢定存所獲得的百分之二點多利率,根本趕不上通膨速度,但政府卻只計畫未來將所得稅稅率降一個百分點,最快還得等到後年才可能實施,相較於對富人減稅的慷慨,真是讓受薪階級情何以堪。
但是企業巨賈的龐大財富,幾乎都是靠國家的租稅優惠扶持下逐漸累積,企業大老表面上高喊「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心裡卻連依法繳納遺贈稅都心不甘情不願,無不想盡辦法把財產移往國外,所以就算遺贈稅率降到百分之十,這些有錢人照樣不會把錢匯回台灣繳稅。
這樣的稅改,簡直就是劫貧濟富,不改也罷!
立源(高雄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