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國際品牌公司的奶粉,被驗出含有微量三聚氰胺,廠商自認原料不含三聚氰胺,產品的微含量是製作流程自然產出,並引用「國際」標準,說台灣的標準太嚴格,甚至還說,就算塑膠餐具也含有三聚氰胺,言下之意,很多化學製品在合成過程,都會出現三聚氰胺,且含量甚微,實在不需要小題大作。
然而,一項產品微量含毒,且「科學」說是在每天身體能承受的排出範圍內,就是「安全」嗎?我深不以為然。試想,目前與生活有關的產品沒有一項不含毒,但如果廠商不追求「零檢出」,只想游走檢驗標準的邊緣,人類的身體終有無法承受的一天。
而且,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表示,三聚氰胺含量在二點五ppm以下,對健康無害,但嬰兒奶粉必完全不含。
此外,廠商公布的「科學」安全標準值背後,沒有說明假設前提是「其他產品都無毒,且不同種類的毒不會交互作用,在身體內產生其他變化」。每家廠商都只計算單吃某一種產品,得要吃下多少才會中毒,問題是,生活中的產品不只一種食品含三聚氰胺,而且,人體必須承受的毒害何止三聚氰胺,廠商怎能認為微量含毒是可允許的?有誰以現代人一天生活所接觸的各種產品中,所含的毒素總量來思考?
在食品中添加化學成分,不過是百來年的事,學者也說,三聚氰胺早在食物鏈中,要求食品中都不含三聚氰胺,恐怕非常困難,但人民有選擇承受風險的權利、自由,可是在毒奶事件爆發前,政府或食品廠商卻沒告訴民眾,食品添加物的化學成分,及對人體可能產生的影響,反用「安全含量標準」的程序封鎖資訊,使得人民在購買食用這些產品時,是處於無知狀態,嚴重傷害人民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
加工食品出現化學成分已是不可避免之惡,政府衛生單位必須教育人民認識常見的加工食品中化學成分,及對人體的影響,幫助人民擁有更多的知識,選擇是否購買。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