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計畫今天到勞工委員會陳情,要求修法把勞工納入颱風假適用對象。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表示,日前有打工學生在薔蜜颱風來襲時上班,於下班途中意外身亡,經查雇主未投保勞保,實領薪資每小時只有四十七元,僅法定時薪的一半,因此,也藉此籲請勞委會正視勞動權益問題。
台灣多颱風,各縣市政府因現實考量,難免會「濫放」颱風假,遭企業主詬病,也引發人命重要,還是經濟重要的爭議。日前一份調查顯示,有五成六的上班族,願意在薪資加碼下在颱風天上班,但有七成三即便沒有加班費也會上班,這牽涉到景氣不好,要保住工作的現實。
但這並不代表勞工權益不應該受保障,相反的,每當放颱風假,政府無法滿足所有人時,決策更須以「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優先考量,並以各種配套措施降低民眾的不便,所以,政府不能再以「勞資協商」,為勞工不適用颱風假卸責。
筆者有朋友表示,腸病毒猖獗時許多學校停課,上班時間必須去接小孩,公司還要扣錢,若依照政府相關條例,公家機關是可以公假的方式豁免;而颱風來襲時地方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勞工若請假照顧孩子,一定被扣錢,上班也因家裡的小孩,未必能專心。這是老問題,但政府卻一直沒解決。
大環境不佳,放颱風假未必是賺到,反而會賠上工作,但何人無父母子女,誰又願意「為錢賭性命」,新政府要有新作為,須為廣大的弱勢勞工著想,制定保障勞工權益的辦法。
池魚(高雄市/漁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