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逐年攀升,不論政府或民間社福體系,都投入相當心力幫助,但「假性單親家庭」卻被忽略,甚至因不符合規定,無法得到關懷,情境堪憐。
劉俠之友會統計,近五年離婚都超過六萬多對,離婚率將近百分之三,已不亞於美國,加上喪偶、分居、未婚媽媽、單身領養小孩、夫妻暫時分居(如協議分居、服刑、失蹤、遺棄、外遇、外國工作等)的「假性單親」,台灣至少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單親家庭,也就是兩百二十二萬個家庭,相當可觀。
較為麻煩的是,「一方失能」造成的假性單親家庭也有增加趨勢;所謂「一方失能」大都指弱勢貧困家庭,可能父親傷病,醫藥費龐大,妻子除了要獨自照顧小孩,還得工作養家,但也許只能打零工,收入有限。
還有些情形是,丈夫酗酒、吸毒、犯罪跑路或棄養家庭,不提供家庭經濟資助,假性單親媽媽面臨經濟困境,情緒混亂,也不知道如何求助,即便申請補助,卻又面臨非單親身分,或不符合低收入戶條件的門檻限制,往往無法得到照顧。
假性單親除了要面對經濟困境,還要負起孩子的教養,如果得不到補助,影響情緒,也勢必影響孩子教養,而這些孩子往往在學校適應不良,有人際關係障礙。
因此,政府應重視假性單親家庭問題,修法照顧、補助,否則遲早會造成更多悲劇及社會問題。
林綺美(苗栗市/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