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標示規定》,將依製程、游離脂肪酸濃度,將橄欖油分3類6級管理。圖/余承翰
【本報台北訊】2015年國內爆發銅葉綠素橄欖油事件,衛福部食藥署隔年召集專家訂定《橄欖油標示草案》,後來因無法凝聚共識,橄欖油規範遲遲未上路。相隔逾10年,食藥署昨日預告《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依製程、游離脂肪酸濃度,將橄欖油分3類6級管理,業者若未依製成分類標示,最高處400萬元,新制擬於2027年7月起上路。
特級初榨油 游離脂肪酸低於0.8%
《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將橄欖油分為初榨橄欖油、橄欖油、橄欖粕油3大類,每類又細分為2類。特級初榨與初榨橄欖油,為物理性壓榨、過濾、離心而成,再依照油品品質指標「游離脂肪酸」濃度區分等級,低於0.8%為特級初榨橄欖油,低於2%為初榨橄欖油。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說,游離脂肪酸濃度愈低,表示油品結構愈完整,濃度愈高,代表油品愈容易氧化。
精緻橄欖油定義為,初榨橄欖油經過脫膠、脫酸、脫色、脫臭等化學加工程序處理,且游離脂肪酸濃度必須低於0.3%,橄欖油為精緻橄欖油混合初榨橄欖油,且游離脂肪酸濃度應小於1%;精緻橄欖粕油是將榨過橄欖油的殘渣,以化學方式萃取剩餘油脂,並脫膠、脫色精緻而成,游離脂肪酸濃度須小於0.3%,若混合初榨橄欖油,稱之「橄欖粕油」,游離脂肪酸濃度須小於1%。
許朝凱指出,新制上路後,食藥署除透過實驗室檢測,判定市售油品游離脂肪酸濃度,及油品純度指標「Delta K」是否與標示類別要求相符,也將實際查廠,確認業者製成是否合規。
未依規定標示 最高罰300萬元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未依規定標示者,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至400萬罰鍰;若涉嫌摻偽假冒,則屬經濟犯罪行為,將移送法辦,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8000萬罰鍰。
許朝凱表示,過去雖曾訂定過《橄欖油標示草案》,但因各界看法分歧,未能完成推動,目前橄欖油違規樣態,多以低價油混充高價油為大宗,包括:銅葉綠素、芥花油事件,皆是如此,在此草案尚未上路之前,仍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