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桃園市首推「可負擔住宅」,桃園市長張善政昨北上列席行政院會,爭取行政院盡速核定自治條例,但內政部說,可負擔宅採出售型住宅,相對能照顧的民眾較少,且自由轉賣過程恐引發物權爭議與行政管理問題,建議回歸《住宅法》中社宅「只租不賣」精神,未來將持續與桃市府討論。
桃園市所推的「可負擔住宅」,是透過限制轉售及交易機制,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並以家庭負擔能力作為訂價依據,而非市場行情,讓住宅去商品化,且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等;桃園市議會日前也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送中央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張善政昨列席行政院會時提及可負擔住宅議題,內政部長劉世芳當場說明,可負擔宅介於社會住宅跟自有住宅中,政策中包含容積獎勵、可負擔宅是否能用信託或融資等議題,將與跨部會共同討論並協助審查。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住宅法》第3條明定社宅「只租不賣」,當桃園市府推動可負擔住宅為出售型住宅時,相對能照顧的民眾比較少,加上居住時間較長,對青年的照顧數量也會相較變少,且可負擔住宅自由轉賣過程中,可能造成物權的爭議跟後續行政管理的問題。
截至今年5月底,中央「直接興辦社會住宅」達6萬6257戶。不過,賴清德總統選前提出未來8年新增13萬戶直接興建社宅政見後,卻因「土地取得困難」,遭在野質疑政見跳票,但張善政拋出「可負擔住宅」政策,卻遭內政部強調應維持「只租不賣」原則,藍白立委也群起砲轟中央允諾的全跳票,朝野攻防持續升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