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界質疑,《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要求我開放帶芽(腐爛、發霉)馬鈴薯整批進口,影響食安,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澄清,此說為「斷章取義」,若為整批腐爛、發芽,仍可要求退運,但在運送過程中如部分腐爛、發芽,不需整批退運,處理後便可加工販售。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邀衛福部、農業部等部會專題報告,要求部長說明「開放切片馬鈴薯帶芽(或腐爛或發霉)仍能整批進口與其敦促撤銷基改食品進校園,對我國食品安全造成之衝擊與因應作為」。
立委楊瓊瓔質詢表示,發芽馬鈴薯含有龍葵鹼,長期以來「絕對禁止進入食品鏈」,但貿易協定卻開放帶芽馬鈴薯來台,若被製成切片馬鈴薯,如洋芋片、薯條等,民眾恐難分辨,「這不是欺騙消費者,什麼才是欺騙?」
石崇良表示,在我方要求下,美國馬鈴薯相關檢疫證明需獲我方認可,才會放行,且馬鈴薯若符合檢附檢疫證明、噴灑發芽抑制劑規定,但在運送過程中出現部分腐爛、發芽,海關攔截後,需先送至加工廠剔除腐爛、發芽部分,才可進行後續加工處置,且若整批腐爛、發芽情況,仍可要求退運。
依ART協定,若發現馬鈴薯發芽,不必整批退運,業者只需剔除發芽部分,即可用來加工。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即使少數馬鈴薯發芽,但其所含龍葵鹼可能汙染同一批正常的馬鈴薯,呼籲主管機關應加強抽驗龍葵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