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
文/林燕卿
有一位甫喪偶一年的七十多歲中藥行老闆,年輕時奉父母之命成婚,如今年老了,想談戀愛還得奉子女之命不能成婚,讓他感到傷心。
老先生想給六十幾歲的女友一個名分,沒想到子女不但反對,還把話說得很重:「媽媽才剛過世一年,你就要結婚,太對不起死去的媽媽了。」這些話壓得老先生喘不過氣,讓老先生內心面臨兩難的抉擇。親情與愛情難道一定要選邊嗎?老先生想再婚,子女們則堅持交往可以,但不能結婚,老先生最後乾脆收起了店,選擇一個人在家無所事事,就像一個活死人。
類似的狀況,並不在少數。我在長照機構問起一些長者:「你們會想談戀愛嗎?」他們多數會回答:「不能談戀愛,因為無法給對方承諾,而且子女們會反對。」社會大眾多受傳統觀念及社會偏見的影響,往往低估和忽略老年人對於愛情的需求,認為人老了就沒有結婚的需要。甚至連當事人也會受限於這種想法。
真正的愛,應是願意給對方快樂,也看得到對方的快樂,而雙方快樂的方法,應是能看到對方,能體會對方的需求,給予對方最適合且最想要的。但是,有許多人會以「愛」做為占有的藉口,像是「如果你愛媽媽,你就不應該這麼做。」這些想法和說法,對尋求第二春的老人家而言,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以前例來說,這位老先生其實不必一輩子背負這樣的重擔,他對其妻子的承諾,可以告一個段落,重新尋求他的愛。七十歲的男性,也會有像十八歲一樣的情感衝動,他們並不是被熱情沖昏頭,而是真的是在戀愛。
身為子女的,應考慮到父親身心方面的需求,人活在世上,除了健康的身體及高齡歲月外,還需要有生活的品質,否則健康的身體只是個軀殼,不具任何意義。何況,家裡有一個健康的老人是子女的幸福,如果父親真的有愛的需求,就應成全,讓他活得快樂。不必要因為父親有女友,而覺得不妥或想到財產的問題。
想一想,這些財富都是長輩自己掙來的,他本來就應有處置權,如果這些財富的付出可以換來健康與快樂是值得的。試想人生有了財富,卻無健康的生活,這些財富也不過是糞土。想想看,「有健康沒有財富」與「無健康卻有財富」相比較,相信大多數人會選擇健康而棄財富。
至於想談戀愛的長者,可事先規畫好財務的分配,留一些夠自己使用的金錢,其它則分配給子女,讓子女安心。另外,也要開誠布公地告知子女,自己需要有人陪伴,並將交往的對象,介紹給子女認識,找機會讓大家多多相處以培養感情。
老人在其有限的歲月裡,若能找到一個相愛且能互相陪伴的對象,即使時間不長,但能活得充實及幸福,家人應該多給予支持並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