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黨智庫日前發布說帖,闡述對軍購特別預算立場是「3500+N億元」,將對內採購移出特別預算,美方願出售者全數接受,先編列已批准的品項,未來若有新公告品項再納入。但要求在契約列入「履約期程」與「違約責任」,國防部官員表示,和美國政府的海外軍售(FMS)制度明顯衝突,如果堅持入法,最後恐將無法成案。兼任發言人的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主任孫立方指出,美國政府將出售武器視為區域安全政策與承諾的一部分,重點是考量其國家利益,FMS的規定對每個國家都一樣。以對台軍售而言,必須經歷美國在台協會、印太司令部、五角大廈、國務院等層層考量,才會拍板定案。
如果罰則條文入法,能否改採我方直接與美商簽約的商售(DCS)模式?國防部官員說可能性很低,因為美國以往如此大規模的武器購案,都是循FMS。就算能走DCS,也須得到美國政府的輸出許可,一切手續都要重來,起碼得多花一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