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假投資氾濫,件數及財損在各類詐騙手法居冠,被害人損失慘重,詐騙集團上網刊登廣告謊稱有特殊管道可協助追回財損,收取相關費用進行「二次詐騙」。警方分析,詐團利用民眾受害後焦慮心理,連剝兩層皮,成為壓垮被害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刑事局統計,去年詐欺案十九萬七千五百九十五件、財損一千零六十億元,其中假投資五萬八千六百七十五件騙走六百九二點八億元最多,觀察二次詐騙以假投資被害人受騙為主,也有假檢警、假網路拍賣等被害人上當,未單獨分類統計。
警方指出,二次詐騙起初是假冒檢警致電被害人,稱破案查扣贓款,要求繳交保證金;近年隨假投資上升,轉型為網路廣告,在臉書、Threads等自稱律師、檢警、駭客、會計師、銀行人員、法律顧問、金融專家等,表示可追回財損,例如偷回虛幣、消除匯款紀錄、與檢警關係好,指示支付手續費、處理費、保證金、訴訟費等,常開價財損一成。
據調查,藥師林姓女子投資虛擬幣被騙八十萬元,上網搜尋「追回詐騙款項」加LINE聯繫,對方自稱具國際律師執照律師,專門協助被害人追回財損,經幣流分析師追查贓款流至博弈網站,可操控後台協助博弈贏回被騙款項,還能倒賺,去年十至十二月騙林面交一百六十五萬元。
刑事局表示,被害人應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循正常管道追回財損,勿信「付費才能追回財損」,員警受理報案製作筆錄時會提醒;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受理民眾檢舉,經確認廣告涉詐,將通知網路平台下架,否則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