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原先推動的對等關稅措施遭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違法後,宣布引用《貿易擴張法》第122條款對部分進口產品課徵15%關稅。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簡錦漢表示,這會造成傳統產業受到的關稅壓力高於半導體或科技業;中經院院長連賢明則說,台灣對美國有龐大的貿易順差,應想辦法保留232條款最惠國待遇,並為可能到來的301條款調查預作準備。
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指出,根據《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達成對等關稅15%不疊加的談判結果,過了春節連假大逆轉,如今變成稅率15%+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平均關稅18.78%;但不同產業適用稅率不同,以工具機為例,原本是15%,如今變成19.7%。
劉大年說,談判團隊為爭取對等關稅調降做出很多承諾,然而在川普祭出122條款後,當初政府宣稱的關稅優勢已經沒有了,如今統統打成平手。例如當初我方談到的對等關稅稅率低於越南等東協國家,如今稅率都是15%疊加MFN,受惠的只有南韓、新加坡、以色列等和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國家,可適用稅率15%不疊加。
台新新光金控首席經濟學家李鎮宇表示,台灣由於缺乏FTA,因此除了半導體之外,傳統產業相較於和美國簽署美墨加協定的墨西哥、加拿大競爭力將會顯著下降,另外,原本和日本、南韓拉平的稅率優勢也會因為附加稅而消失。
美國山姆休士頓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翁履中示警,若美方選擇以臨時關稅15%加上既有稅率做為新的談判基準,台灣若希望回到「15%不疊加」的條件,就勢必須再次進入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