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針對去年高雄美濃大峽谷非法傾倒廢土引起的「土石方之亂」,內政部國土署新祭出四項措施,包括:擴增最終去處,設置臨時暫置場,簡化運送流程,及開放小貨車裝載砂石土方。由於這是為遏制不肖業者常有製作假聯單、虛偽申報土石方等而進行的管理措施,引起各方的重視。但在為此舉行的記者會上,有一項附帶說明卻引起了民間環保團體的高度憂慮,那就是剩餘土石方的去處居然可以用「農地改良」的名義回填到農地。
環境學者為此提出嚴肅警告說,這將讓廢棄土方的黑金產業鏈更加難以遏制,它會使得各種帶著磚塊、重金屬、廢土石的土方填到農地裡,它將帶來重金屬汙染、病源以及地力崩壞的惡劣後果。更重要的是,有毒農業將危害人民的健康,生態環境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事實上,營建土石方在最近八年來因工程增多而不斷擴大。根據統計二○一六年的土石方大約二千四百八十多萬方;而到二○二四年已經有四千三百五十四多萬方。足足增加百分之七十五,而其中北部占比高達六成。多數土石分類困難,特別是磚塊、土石和一般泥土要加以徹底分離,使農用土與廢土石分離有相當困難,因此消化管道有限,再加上土地資源回收廠的收費成本高昂,這些廢棄的土石大量流往中南部的農田漁塭,乃至於光電開發的農地。光電開發案表面上為光電板,但底下為一般廢耕農地,他們認為未來也不會再耕種了,廢土石業者於是支付價錢,非法往農地填。
本來只是為了光電而廢耕的農地,反而更加惡化。很多黑白兩道的業者結合在地的地方派系,形成難以防堵的暗黑產業鏈。而地方派系政治人物則施壓給環保局、農業局等,讓農地破壞即使被檢舉也視而不見。
農業部在二○二一年頒布的《農發條例實行細則》,明定未從事農業使用而又填土,需業者提出證明填土的土石,應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泥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者不適合農作物的物質。可是最新的內政部宣布卻包含了營建土石方可用「改良農地」的名義,有條件進入農地。學者因此特別懷疑所謂「有條件」本是為了規定有害物質不得進入,只有一些無害土質才可以用於農地。但問題是要把沙土、可種植土和一般磚瓦土石加以分類,這需要很大的工程費用,這樣的成本根本不在廠商的考慮之內。但此門一開,等於廠商可利用這樣的「巧門」讓營建剩餘土石方魚目混珠,整個回填傾倒到農地,變成一個很大的漏洞。
這正是環保團體最擔心的所在。基於此,農委會方面曾加以說明:農業部尚未「有條件放行」,並強調農地若要填土,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泥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等。但是由於農業部說法與內政部說明不同,學者仍難相信。
我們希望內政部與農業部早日協調出一個明確的政策,對民眾清清楚楚的說明。無論如何,在世界逐步走向反全球化的時代,農業生產已是國家安全與人民健康不可退讓的主要部分。農地一旦破壞,將永無回復之可能。這是必須守住的最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