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台鐵列車與車站內近年暴力事件頻傳,今年截至11月中旬,已累計發生14起員工遭攻擊事件。為強化從業人員執勤安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對暴力行為的刑罰。
依初審通過內容,民眾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鐵路員工執行業務,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此規範比照《醫療法》中針對急診室暴力的防制規定,目的在強化第一線人員的保護。
若是更嚴重的情形,將面臨重刑。若暴力行為導致從業人員死亡,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造成重傷,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為保障安全營運,條文也新增規定,若旅客行為有妨害或危及情形之虞,鐵路機構可拒絕運送,避免傷害擴大。
除了暴力防制外,為遏止車票加價交易,修法將罰鍰提高至更高級距,由原本每張票價的5至30倍,提高至10至50倍;以加價方式出售車票、取票憑證圖利者,也列入處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