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送員專法」昨初審通過,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的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一點二五倍,且每筆訂單保底報酬有四十五元;消基會執行董事徐則鈺指出,認同專法保障外送員收入,但屆時費用若轉嫁消費者,勞動部應適時檢討介入。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續審外送員專法,針對薪資保障的關鍵條文,勞動部原提出的版本是訂定外送員基本報酬地板,也就是每筆訂單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的一點二五倍,但會與交通部運價審議連動,其規範的是收費上限天花板。
勞動部長洪申翰坦言,若收費上限訂得較高,外送員報酬雖提高,但消費者負擔也會增加;若上限較低,無法保障外送員權益,且以最低工資一點二五倍計算,較有利偏鄉、長單外送員,對都市短單外送員較不公,因此,前天會中喊保留,經修正後,昨再提出「保底四十五元」機制並連動最低工資,以保障短單外送員權益。
每筆訂單基本報酬的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一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至於為何會訂定出「保底四十五元」 機制,勞動部指出,經衡酌外送員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為十至十二分鐘,若以《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一點二五(約二百四十五元)計算,每分鐘四十一至四十八元。因此,明定保底金額設定成每單保障金額四十五元,合理保障短時間訂單的基本報酬。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說,原訂雙軌制為交通部運價公式(基本費+里程等費用),搭配基本工資一點二五倍;而初審通過的版本卻僅保留基本費每單四十五元,且里程等費用剔除,不但與外送工會多年主張「每單應保障基本時薪的三分之一+里程等加成」模式嚴重背離,更與平台現行計算方式如出一轍,專法恐淪為「平台利益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