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為民因貼出「全台測速照相地圖」而引發的爭議,再度暴露台灣交通治理的深層問題。從政界到民間,對測速照相「像疾病般擴散」的批評並非情緒性發洩,而是反映普遍的集體疲憊──駕駛人疲於應付陷阱式速限、居民對道路安全缺乏信心、政府則被質疑把執法當成斂財工具。當此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值得我們嚴肅檢視:台灣交通需要的是更多的照相機,還是更好的交通設計與治理理念?
首先,過度依賴測速照相以提升交通安全本身就是邏輯上的倒果為因。交通工程的首要目的,是讓道路本身以結構和設計引導使用者安全行駛,而非等駕駛人犯錯後再以罰單回頭矯正。當速限設定不合理、道路設計缺乏一致性、線型與視覺引導不足時,即使插滿測速照相也無法真正預防事故。台灣許多速限突降區段、彎道後突然減速的地段,常常不是因為道路條件需要,而是因為行政上圖方便。這種做法不僅加劇執法的負面觀感,也削弱道路管理的公信力。
以行人安全為例,台灣多年被國際點名為「行人地獄」,其根源並不在於駕駛人特別不守規矩,而是交通環境本身充滿矛盾與陷阱。行穿線畫設不當、路口動線混亂、號誌設計錯亂、視距不足,這些問題不改善,只靠加強執法與寄罰單,無異於把責任全部推給駕駛人與行人。行人過馬路要提心吊膽,駕駛人在路上如履薄冰,雙方互不信任,形成惡性循環,不是文明城市應有的景象。
其次,速限的合理規畫是交通工程的根本,可惜政府長期忽略。許多路段的速限不是依據專業評估,而是沿用數十年前的行政習慣,或是為了「避免爭議」而向最低標準看齊。以致使速限不具說服力,駕駛人自然也缺乏遵守動機。許多先進國家在設計速限時,會綜合考量道路寬度、交通量、周邊環境、視距、實際行車速度分布等因素,再搭配物理性的降速設計,如路口縮窄、標線視覺提醒、路型改造等,使人自然放慢速度,而非靠突擊式執法強迫一致。台灣若要提升安全,應回到這些工程原則,而不是再多設幾座測速照相。
再者,政府是否把測速照相當成財政收入,雖然官方總是否認,但實際制度設計難以不引人懷疑。地方政府可分得百分之七十五罰鍰收入,使得「執法」與「財政」之間形成利益連結。當人民看到某些路段照相機密度遠高於事故熱點,或速限設計明顯不合理,自然會懷疑這些機器不是為安全,而是為收入。交通治理若讓人民覺得「像在設陷阱」,不但破壞政府公信力,更削弱真正需要的安全措施。
最後,過度依賴測速照相會讓政治人物和行政機關把改善交通的責任外包給機器。居民確實可能因安全考量而要求設置照相,但那往往只是因為他們對道路設計缺乏信心,而非照相機真能解決問題。政策制定者若只看到「居民要求」,而不檢視背後的交通環境缺陷,終將讓問題愈補愈大。應知照相機不是萬靈丹,更不是替代工程改善的捷徑。
要打破台灣交通的惡性循環,必須回到最基本的理念:交通規範應符合人性,道路設計應預防事故,而執法則是最後一道防線。當政府從「以罰養政」的陰影中走出,重新把交通視為公共安全工程,而不是財政工具,台灣的道路才可能遠離行人地獄的惡名,邁向真正的安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