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劉揆同意婦權會提案,同意組成專案小組,拜會司法院長,表達對近來法院多起猥褻案判決的不滿,並要求改善。
「襲胸十秒」、「強行舌吻五秒」案不是無罪,就是扭曲判決,使得出現模仿犯,影響社會風氣甚巨,對婦女人身安全產生負面影響,不過,法界人士對此多採「依法論法」的態度,甚至有法官認為,判決書中不贅述襲胸、舌吻幾秒鐘的情節,根本不會引來爭議。
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淪於因循怠惰,法是要矯社會之枉,是要告知社會大眾,錯誤的行為就是錯誤,沒有彈性的空間,也要保護人民權益,遏止或消極避免社會歪風滋長。
但就這幾起猥褻案的判決,只看到執法人「冷冰冰」的專業態度,看不到觀照人情義理的公義,不僅無視婦女自主權,更凸顯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權益,及不符時代精神;況且,即便是「依法論法」,執法者焉能不將心比心?
如今,閣揆同意組專案小組「仗義拔刀」,司法院才說要加強法官在職訓練的性別教育與價值觀,可見司法院跟不上兩性平權的時代觀念,必須檢討。
此外,兩案承審法官認為,案情不構成強制猥褻,是屬於告訴乃論的性騷擾,但因警察對法律不清楚,未能提醒被害者提出訴訟,不僅影響被害者權益,更讓法律判決為犯罪者開了一扇「機會之窗」,警政署也該加強警察的法律知識。
杜亥(彰化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