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春節假期中,台灣地區發生大小刑案多達兩千一百三十九件,平均每天三百五十六件,也就是每一小時就有十五宗刑事案件發生;前天是周末,在台中市、台北市及高雄市,分別發生隨機擄人強盜勒贖案,造成警匪槍戰,及歹徒駕車衝撞兩家珠寶店偷竊、「斧頭幫」連搶六家銀樓等三件重大刑案,百姓聽聞莫不惶惶不安,台灣治安的敗壞足已達「危邦」地步。
「國泰而後民安」,民不聊生導致盜賊群起,發生在春節期間的一千多件刑案,凸顯台灣治安惡化的程度,尤其幾宗搶奪武器、襲殺警察事件,歹徒的膽大妄為無異是挑戰政府的「拚治安」。
春節假期筆者拜讀李家同教授的新作《第21頁》,內文提到:「羞愧之情使我常用『這可能是我』來提醒自己可能是一個不幸的人,這種不斷的提醒使人比較有同情心,雖然這不容易,我們卻應該努力地想像貧困,無家可歸等人類的苦難,唯有如此,我們才會有悲天憫人的情懷。」
筆者轉述李教授文章內容,並非對作姦犯科者縱容,而是當前台灣貧富差距拉大,上焉者家有喜事筵開千席,賀客上萬、紅包近億,但有人卻苦於籌不出子女午餐費而全家自殺,有人擔心討債公司上門不敢回家,如此貧富不均的社會,治安豈是嚴刑峻罰所能改善?
誠如李教授在《你不要趕我走》一文中所說,人類的貧困真是人類的羞恥。人不要老是只想到自己,政府更為百姓設想,人人是否都已享有生存的權利、具備生活的能力?這才是改善台灣治安的根本之道。
周宏昌(嘉義市/文字工作者)
讓人民免於恐懼
新春到元宵才短短十五天,台灣重大刑案不斷,搶銀行、銀樓、婦女皮包,及隨機綁架、女童在家被姦殺、警槍被搶等,台灣到底還有什麼地方是安全的?
近幾年來台灣治安愈來愈差,但警察還是以績效掛帥,只要破案必然有一大堆人獲獎金、晉級升官,但是對被害人、社會造成的損害,卻是永遠無法挽回。
破案固然值得高興,也該為偵辦人員喝采,但是拚治安應是防患未然,而不是只有拚破案,可是目前的績效制度卻是以破案掛帥,無案可破就無績效,無績效就無升遷機會,所以最好經常有大案可破,看得到績效,因此警調著重破案,疏於防範,治安能好的起來?
據傳警政署長又將異動,近幾年來署長異動頻繁,可是異動者看不出是功成身退,還是引咎下台,或為政策負責。不管什麼職位適當異動是必須的,但過於頻繁絕非好事。
寄望新署長能是為了拚治安而上台,而且能做久一點,拚出降低犯罪的績效,而不是只有破案的績效,起碼要讓民眾免於恐懼。常元(彰縣二林/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