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昨天開會,經建會主委會後表示,因國際油價七月「月均價」略高於六月,政府不考量凍漲,即使只漲幾毛錢,油價機制也應反映。
大家都知道國內油價的調漲,是因國際原油價格飆升,新聞局購買廣告向國人宣告「台灣油價比亞洲鄰近國家便宜」,也是事實,但教人難理解的是,中油的油價總是「跟漲不跟跌」,究竟漲幅是跟著原油期貨走,還是依採購合約價格忠實反映?
中油面對輿論質疑,一直拿「減少國庫虧損」作擋箭牌,提出「國際原油價格月均價」及「網站有油價計算公式」的漲價根據,可是這種算法合理嗎?
中油要求民眾根據百分之七十杜拜油價、百分之三十布蘭特油價的期貨價格,計算月均價,帶入浮動油價計算公式,而算出國內「應有」的價格,但中油與產油國簽定採購契約,是否根據杜拜、布蘭特油價
?如果不是,焉知不會「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雖然採購契約是商業機密,但根據國際油價的「月均價」作調漲基準,不但會有時間差,而且,在紐約市場原油已跌至一百二十二美元左右下,難免讓人有浮動油價機制失真的觀感,使得合理油價與尊重市場機制間失去平衡。
經濟學家告訴民眾,在台灣油價漲一塊錢,將吃掉一千六百二十二元的薪水,但中油的油價計算公式只告訴民眾,油價是隨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反映成本,卻沒解釋中油在人事、製程效率、機器設備等方面,能以省多少成本,以善盡回饋社會的義務。
副閣揆雖指示經濟部研議,浮動油價機制改為周調或是不定期調整,以適時反映國際油價,但筆者認為,問題不在浮動油價機制,只要中油採語焉不詳的計算公式為油價基準,即便一日三調,油價還是不合理。
吳庸(斗六市/製造業)